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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與農委會修正了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: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新增了 第三條之一 本辦法所稱農民,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才能興建農舍:

一、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。

二、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被保險人。

三、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會同專家、學者會勘後認定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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